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评估课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告
202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评估课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立项,由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二、评估内容
(一)《广西万亿林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
(二)《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情况评估
(三)《深入推进“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
(四)《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
(五)《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
(六)《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
(七)《广西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
三、评估成果要求
评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万亿林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2号)、《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3〕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60号)为依据,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调研、统计数据分析等科学方法,全面评估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政策实施成效及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研究分析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精准研判症结成因,务实提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参考价值突出的对策意见。
评估报告要以详实数据为支撑、典型案例为依托、实际成效为佐证,全文篇幅控制在3万字左右,其中,问题剖析与对策建议部分占比不得低于总篇幅的50%。同时,提交一篇4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
四、经费预算
《广西万亿林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情况评估、《深入推进“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各9万元,《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广西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各8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合法注册的社会智库。
2.有承担或参与相关政策研究经验,并能提供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1.评估机构自行组建评估组,每个评估组3—7人,其中1人为评估组负责人。评估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是评估活动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任务。评估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必须与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2.与评估文件存在利益关联的,不能申报该评估任务。
六、申报期限
2026年6月21日17:00前截止。
七、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http://www.gxyjzx.com/)网站下载填写申报书,于申报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广西南宁市民乐路1号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评估单位遴选
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依据相关工作流程,择优遴选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九、其他事项
评估申报与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联系人:齐晓,联系电话:0771-8805751。
附件:第三方机构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日

